1、原公告项目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鼓山镇派出所聘请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11]XH[GK]2019018
3、首次公告日期:2019-6-13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B4-3企业业绩:“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业绩进行评议【合同签订服务期限须2年以上(含2年),短期临时性任务不计分】:提供服务人数大于50人,用于日常巡逻反恐防暴使用的保安服务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反恐防暴、处置群体性事件、防止暴恐活动、警卫安全工作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业主验收证明文本复印件或履约证明材料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注:B4-1、B4-2、B4-3相同业绩项不得重复提供)”;
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业绩进行评议【合同签订服务期限须2年以上(含2年),短期临时性任务不计分】:提供单份服务人数大于50人,用于日常巡逻反恐防暴使用的保安服务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反恐防暴、处置群体性事件、防止暴恐活动、警卫安全工作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业主验收证明文本复印件或履约证明材料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3分。(注:B4-1、B4-2、B4-3相同业绩项不得重复提供)”
其余内容不变,此公告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均具有约束力。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与原招标公告一致。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招标公告一致。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原招标公告一致。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与原招标公告一致。
9、采购人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福马路478号鼓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谢闽江
联系电话:18606063230
10、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
项目负责人:林晶晶
联系电话:0591-87385992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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